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即将面临由竣工结算工作模式到过程结算工作模式的转变,若是缺乏相关理论和实操经验,难免在实施初期不知所措。笔者以《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过程结算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四个过程结算的工作要点,以供参考。
1、合同管理
过程结算的执行基于合同条款,因此,贯穿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合同管理工作是过程结算的要点之一。在合同制定时,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过程结算阶段的节点、程序、签证资料要求、验收要求、过程结算结果效力、风险范围、支付比例及时限、资金监管、尾款支付条件、逾期处理、各方职责和承诺等内容,为执行过程建立完善的约束条件。在执行过程结算时,双方应秉承契约精神,遵照合同执行。如因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项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签订相应补充条款,填补漏洞,避免后续阶段的过程结算反复出现争议。
2、界面管理
过程结算节点划分是影响过程结算可操作性的关键,因此,与结算节点息息相关的界面管理也是过程结算的要点之一。为避免过程结算时重复或遗漏工程量,在项目开工前,应以便于工程计量、质量验收、进度管理、安全考核、界面清晰为主要原则,根据工程特征、施工工期、关键施工节点和双方实际需求划分施工界面,宜按形象进度节点或里程碑事件划分。施工界面不宜过多过细,避免增加过多结算工作量和造成界面混乱。质量验收及过程结算节点应与施工界面紧密衔接,减少拖延滞后,避免结算工作的混乱。面对大型复杂项目,还可以借助BIM咨询辅助进行界面划分和工程量计算,提高过程结算效率。
3、资料管理
完善的工程资料是进行过程结算的必备条件,资料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过程结算的效率与准确性。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整理相关技术经济资料,不仅包括施工图纸、测量资料、工程签证、工程指令、会议纪要等现场资料,还包括可作为结算依据的有关法规、工程计价标准、办法、信息价、物价指数等官方资料。现场宜指派专人实时跟踪资料签署进度和核签署意见,若签署不规范或不及时,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进行更正或加快。若现场资料出现争议,应及时举证或召开沟通会协商解决,避免签证不及时影响过程结算。过程结算时如因资料缺漏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按实际情况补签资料,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留至竣工结算时处理,避免个别资料缺漏对过程结算造成较大延误。除此以外,合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BIM技术也是强化资料管理的有效途径。
4、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往往带来工程量与价的变化,从而影响造价,因此,变更管理也是影响过程结算准确性和时效性的重要因素。合同双方首先应在合同条款的变更章节制定与过程结算工作相关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及时固定变更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形成变更签证。此外,合同双方还应及时办理变更立项与审批,保证变更与过程结算同期办理,从而确保过程结算的界面清晰,结果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