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首次将“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单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从发行项目可以看出,乡村振兴类项目多数存在建设内容涵盖面广,涉及种类丰富,资金需求较多、项目周期长、经营分险大、投资回收慢、单个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内容多样、缺乏规模性等特征。
1.项目类型
(1)高标准农田建设类:申报主体一般为本级农业农村局(县级及以上),项目单位一般为地方农业投资公司(国有独资)。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或水务局。
(3)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商务部或工业园区管委会。
(4)农业产业及产业园建设类:农旅融合方面申报主体一般为文化和旅游局。农产融合方面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5)种业提升类:申报主体一般为农业农村局。
2.项目收益
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收益来源要与项目建设内容相匹配,根据项目类型的不同可分为以下两类:
(1)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项目类收益:农产品示范种植(养殖)收入、种植(养殖)基地租赁收入等;土地流转收入、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收入、农村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交易收入等;农产品加工收入、物流仓储收入、污水处理收入、灌溉收入、配套商业收入、广告收入等;农业碳汇指标收入;产业运营收益,通过对农产品进行统筹统销,做大销售市场,产生“产业运营收益”;产业服务收益,通过建立产业平台,收取产业服务类费用的收益。
(2)农业农村领域项目运营类收益: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土地流转收入;垃圾收集收入;污水处理收入;中水收入;有机肥原料收集输入;厕所粪污清掏收入;仓储库房租赁收入;种植及繁育基地产品销售收入;农产品检测收入;农民培训收入;停车场收入;广告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