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并推动绩效评价工作标准化,提高绩效评价结果横向可比性,财政部预算司对各中央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划分标准统一明确为:优(90-100分)、良(80-89分)、中(60-79分)、差(0-59分)四个档次。并明确今后除特殊情况或政策文件有具体明确要求,各中央部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原则上均按此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