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等3个技术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然资源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国土卫星遥感应用中心:
为确保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中有关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数据、湿地数据、耕地种植情况的真实性、可靠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河道耕地和湖区耕地套合统计技术规定》《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湿地数据比对核查技术规定》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种植情况比对分析技术规定》,并委托相关单位据此开展比对核查和分析工作,现予以印发,请在相关专项比对核查和分析工作中执行。
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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