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批准《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36-2016,自2017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7、4.4.1、10.4.1、11.1.1、11.1.6、11.2.1、14.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1月15日